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游仙区隶属于四川省绵阳市,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,巴蜀腹地、涪江以东;是成绵乐发展带、绵雅资遂发展环线、成渝西“黄金三角”重要节点;介于东经104°42′15″至105°8′58″,北纬31°21′13″至31°33′40″之间,东与梓潼县、西与涪城区、南与三台县、北与江油市相邻。游仙区总面积1018平方公里,2016年,辖3个街道、18个镇、3个乡;户籍人口56.19万(2015年)。2015年,该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(GDP)188.25亿元,比2014年增长8.9%。游仙区地处中浅丘地形,海拔最高728米,最低429米;属亚热带湿润型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年平均气温16.4°C,无霜期为275天。游仙区是三国故地,古绵州治所,因东汉高士李意期仙游此地而得名;于1993年1月设区,是中国科技城核心区和绵阳市主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联合国工发组织在中国西部授牌的绿色产业示范区,四川省乡村旅游示范区,还是“四川黄金旅游九环线”和“川陕三国精品旅游线路”的重要节点。有越王楼、富乐寺、汉平阳府君阙、碧水寺、李杜祠等人文景点。